GFXJ2025-0657 国际快递服务国际采购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25-11-19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GFXJ2025-0657
询价采购供应商 :
我公司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服务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 11月 22日(星期六)上午11:00前,将报价文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中任意一种方式发送方式至我司:
①第三方信息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②询价人公共邮箱:zhaobiao@guofeng.com
邮件命名要求:项目编号+报价人公司名称,如:XXXXX+安徽某某公司。
如未按照上述格式命名邮件,导致询价人未能及时查收报价,视该报价人的本次报价无效。
③邮寄纸质版报价文件,邮寄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国风新材招标办公室。收件人:张工,电话:0551-65530965。
一、拟采购服务一览表
详见询价函附件
二、与采购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本项目预算:14万元/年
2、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2次,合同金额、服务内容保持不变。
3、服务地点: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付款方式:月结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要求:
5.1时限要求:
派送时限:邮寄物品到达终端服务点后,按乙方投标承诺的时限范围内派送至收件人。
响应时限:服务过程中,甲方反馈的任何问题,乙方要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人与甲方积极沟通解决问题。
5.2服务要求:乙方快件业务覆盖中国大陆地区,包含各省市、县区、乡镇,并确保快递员派送到收件人手上。根据甲方的通知,乙方及时到甲方单位领取所邮寄的物品,乙方负责对邮件进行运输防护措施:文件资料需提供文件封和文件袋;薄膜类产品、设备零部件,甲方需先按公司有关标准包装,乙方负责进行安全防护并贴防撞防摔标签。
6.违约责任
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6.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须按转包、分包项目合同总额的30%支付甲方违约金。
6.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6.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7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6.8.物品或文件如有延误,直接免除运费;物品或文件如有破损、丢失,按物品价值协商解决(货物类丢失或破损:须直接赔偿货物实际金额;文件类丢失:普通文件丢失,按100元/次进行赔偿,发票合同类丢失,按500元/次进行赔偿)。
6.9.乙方领取甲方的物品后如果没能按时将物品寄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该批次物品邮费的20%。
7、评审原则: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原则上以有效最低价为评审原则。对于总价在3万元以上且其中含有单项报价1万元以上物资采购项目,原则上采购人按照总报价最低原则选取2家供应商,再按照分项报价最低原则,进行采购订单分配。
8、本项目采购人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分别由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木塑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与中标人签订。
采购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铭传路1000号
联系人:招标办张工 电 话: 0551-65530965 2025年 11月 19日
扫码查看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