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6-50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废小袋及PE内胆销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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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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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废小袋及PE内胆销售项目销售(网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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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编号 |
GF202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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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转让方 |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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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2026年 06 月 17 日 09时 始至 2026年 06月 24 日09时。 网络竞价报价期:2026 年06月 24日 9:30时始至 2026 年06月24日 9:50 止,限时报价超时延长周期为180秒(如果竞标人在竞价截止时间前60秒内有超过最高价的报价,则竞价截止时间自动延长180秒,依次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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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转让标段基本情况 |
废小袋及PE内胆,每月定一次价,数量共计约15吨左右(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我司免费提供厂区内现有叉车服务,但不提供人工装车及码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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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转让 底价 |
转让单价为浮动单价,每月更新一次,转让单价作为当月提货及结算依据。转让单价=提货日上月的上一月神华S1003常州库拍卖价格的算术平均价* 53.9%+130元/吨(打包费)为转让底价(或拦标底价)进行竞价,其中: (1)竞拍结果=“卓创资讯”网站披露的(最低成交价+最高成交价)/2。 查询路径:“卓创资讯”官方网站(https://plast.sci99.com)首页-塑料-PP粒-神华PP竞拍结果; (2)上一个月算术平均价中,如上一月某日的神华S1003常州库未产生竞拍结果,则当日以神华S1003武汉库确定竞拍结果,以此类推:神华S1003常州库>神华S1003武汉库>神华S1003武汉武铁库>神华S1003长沙库>神华L5D98武汉武铁库;如当日上述仓库均未产生竞拍结果,则遵循本规则选取前一天竞拍结果 (3)本项目按照系数进行报价,所报系数不得低于53.9%,每轮加价幅度为0.1%或其整数倍,系数高者成交。例:意向受让方所报系数为54%,即转让单价=提货日上月的上一月神华S1003常州库拍卖价格的算术平均价* 54%+130元/吨(打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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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竞价阶梯(每轮加价幅度) |
最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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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竞价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
竞价保证金: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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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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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对标段特别说明 |
现场踏勘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颍州路交口的东北角。 (二)日常业务每次提货时需现金或现汇支付清货款后开出门证,中标客户必须确保每次接到我司提货通知3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司将应提货物付款提走(提货都包含现场的清理工作)。 (三)其他特别说明: 1.受让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转让标段清运工作,搬运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 转让标段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转让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投标人须承诺:如在对转让标段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 因转让标的为甲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合同履行中甲方因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管理改进改革等原因,而不再对外销售废品,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结清往来账目退还保证金后,合同即可解除。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废杂料销售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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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杂料销售合同》,每次接到我司提货通知3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司,现金或现汇支付清货款后将应提货物付款提走。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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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买受人的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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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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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账号: |
30205149482462 (当前保证金账号只对该项目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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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向转让标段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足额汇入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单独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逾期到账视同报名无效; 3.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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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成交公告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我公司将在优质采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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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553096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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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转让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成交公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2)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废杂料销售合同》的; (3)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4)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废杂料销售合同》的; (5)未按约定在合同签订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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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黄经理,联系电话:0551-6856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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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名、注册 |
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62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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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5530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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